【新唐人2012年3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日电)内政部部务会报今通过“原有合法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及消防设备改善办法”修正草案,未来3层以上5层以下建物若建安全梯有困难,可以防火时效1小时以上防火墙及防火门窗替代。
依照“原有合法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及消防设备改善办法”规定,3层以上5层以下建筑物的直通楼梯,应至少有1座安全梯。
内政部表示,因考量小规模建筑物增设1座安全梯实务上较困难,今天通过的“原有合法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及消防设备改善办法”修正草案新增规定,得以防火时效达1小时以上的邻接直通楼梯墙壁替代,且出入口应装设防火时效1小时以上、阻热性半小时以上的防火门窗取代。
内政部并表示,对于酒店及KTV、旅馆、医疗照护场所等不特定多数人使用或有行动迟缓避难弱势者的场所,避难器具设备若不符现行规定则应改善,以提升避难设备、增加避难途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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