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时报》代理中共攻击法轮功 再败诉

【新唐人2012年3月4日讯】新闻周刊309)加拿大蒙特利尔的地方小报《华侨时报》,从2001年底开始,连续出版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和发行特刊。加拿大《大纪元时报》经过深入调查,撰文揭露《华侨时报》收取中共金钱,充当中共的海外代理人。《华侨时报》因此以诽谤罪两次将《大纪元时报》告上法庭,但两次都败诉。下面请看本台记者秋旻的详细报导。

2012年2月23日,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院裁决,蒙特利尔的中文周报《华侨时报》告《大纪元时报》诽谤罪的上诉案败诉。上诉法庭认为,大纪元时报报导华侨时报收取中共金钱,充当中共的海外代理人,有充分依据,不构成诽谤。因此维持2010年4月29日魁省高等法院的原判。法官在判决中说:“这是一桩咬人者抱怨自己被咬的诉讼案”。加拿大资深情报专家认为这是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裁决。
前加拿大情报局亚太区主管 卡图亚(Michel Juneau-Katsuya):“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次加拿大司法体系裁决,的确有人在充当代理人,如此案《华侨时报》充当中共当局代理,来影响加拿大社会。更进一步,法官在裁决中说,推论《华侨时报》接受中共资金并非不合逻辑。”

2001年11月,原本正常报导法轮功新闻,也刊登法轮功学员投稿文章的《华侨时报》,突然开始连篇累牍地刊登一名中共女特务攻击法轮功的诬蔑文章。2002年2月到2007年6月,这份仅在蒙特利尔和渥太华出售,发行量几千份的小报,又在全国十多个华人聚居的城市,免费派发了数十万份攻击法轮功的特刊,照搬中共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造成了恶劣影响。
李卓夫:

与此同时,中共喉舌媒体“中国新闻社”从2001年9月开始,在中国大陆每2年举办一次“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由中共主管宣传的官员,传达中共的海外宣传方针。《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本人也曾在这个论坛上表示,维护中共当局的地位是他职责的一部分。而中国大陆媒体不仅广泛转载《华侨时报》特刊的内容,人民日报也发文赞扬周锦兴和他的报纸。这些都引起了大纪元时报的注意。
蒙特利尔大纪元时报社长 胡小娥 : “从它(《华侨时报》)2001年开始发表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和中共操控海外媒体的时间非常的巧合,所以我们觉得这件事情非常值得去说。”

2007年7月,《大纪元时报》经过深入调查,并根据前中共驻澳洲外交官陈用林披露的信息,连续发表了“亲中共海外势力在加代理人曝光”、“周锦兴与《华侨时报》成为中共新宠”等文章,揭露此事。随后,《华侨时报》和周锦兴向魁省法院控告《大纪元时报》诽谤,并前后两次败诉。

两次裁决,法官都表示,必须考虑中文媒体使用恶毒词语攻击法轮功的这个背景。
加拿大法轮大法佛学会发言人 周立敏:“法庭指出在它的裁决中,它考虑进了迫害法轮功这个过程中,周锦兴和《华侨时报》用了恶意的非常极端的语言来攻击法轮功。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庭对周的看法就是,这是恶人先告状。”

情报专家卡图亚说,大多数中文媒体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共的操控,这与它控制大陆媒体出于相同的目的。
前加拿大情报局亚太区主管 卡图亚(Michel Juneau-Katsuya):“它控制媒体之后,就能控制人们的思维方式,控制人们得出思想结论的方式,控制人们对政府和社会的看法。这种宣传体系存在于所有华人聚居地。

卡图亚说,利用这种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企图拖垮那些敢于站出来揭露它的人,这是中共在整个西方惯用的伎俩。但《华侨时报》案为今后类似中共代理人的案例提供了法律上的参照,也给那些中共代理人敲了一个警钟。
前加拿大情报局亚太区主管 卡图亚:“其他法官通常会以此案为参照,形成他们的裁决或分析。北京及其代理今后可能要三思而行,是否继续采用法律诉讼的伎俩。”

加拿大法轮大法佛学会发言人 周立敏:“从这个法庭的判决,我们要提醒那些还在充当中共特务,还在为中共卖命迫害同胞的人要警醒了,希望他们为了自己的未来要悬崖勒马。”

新唐人记者秋旻加拿大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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