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未聘兽医或通报 落实开罚

【新唐人2012年3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5日电)强化疫情控管,行政院农委会26日将邀地方政府开会,携手清查全台畜牧场是否依法聘雇兽医师,并确实通报疫情,否则就要落实畜牧法罚则,最高罚新台币5万元。

近年来的疫情控管疑松脱,不只爆发H5N2高病原禽流感,也疑似因此让已花费上百亿元的口蹄疫情控制拔针希望破灭,回头全面打疫苗。

农委会主委陈保基一上任,除了裁示要依专家意见,回归原本的高病原判定标准,通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禽流感疫情;近来他率幕僚不停地与地方开会,探讨疫情控制问题,急于让疫情控管走回正轨。

农委会畜牧处长许桂森说,农委会除了24日南下与全台地方政府防疫单位开会,26日再邀各地方政府北上开会,针对疫情控管问题,要共商如何确立各牧场落实畜牧法第 9条规定的问题。

该条文规定,“畜牧场应置兽医师或有特约兽医师,负责畜牧场之禽畜卫生管理,遇有家畜、家禽发病率达百分之十以上时,兽医师应于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当地主管机关”。

外传很多业者疑似未落实上述法令规定,以致于禽场、猪场疫情未即时通报、处理,于是疫情恶化、事件频传。

包含环境控管也因此不佳,甚至有鸡场的鸡屎堆满地,卫生堪虞;还有蛋盘、蛋箱跨场使用,造成交叉感染,更遑论推动全场一次进养、全场一次出鸡,再养前消毒环境的隔绝疫情传染作业模式,更是少有人遵循。

许桂森说,此问题有两个部分,首先要请地方政府清查,各牧场是否依法聘用兽医师或特约医师?其次,若有聘,要如何确保业者及所聘兽医师是否依法通报疫情,都要跟地方政府研议落实方式与共识。

他强调,畜牧法已订定罚则,26日开会时,会与地方政府共商让业者及兽医师落实疫情通报的规定,否则就要执法开罚,惟有彻底执行,疫情才能控管得好。

经查畜牧法第36条规定,畜牧场或兽医师违反第九条规定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关于鸡场要推动一次进养、一次全场出鸡的机制,他说,涉及整个产业饲养方式的改造,不是短期内就能改造得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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