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KGB化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讯】今年3月北京“两会”期间引起关注的重大热点有二:一是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上将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当中的若干条款遭到舆论强烈批评反对。二是曾被认为十八大将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被免除重庆市委书记一职。

本文专述《刑诉法修正案》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刑诉法修正案》出台的政治背景

舆论集中批评《刑诉法修正案》第73条对秘密拘捕的滥用。2011年8月下旬第一次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73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该草案在网上公布后,舆论哗然。由于近几年在中国,凡涉及政治与维权活动的都被归于“危害国家安全”与“恐怖活动”,批评者认为此法通过后,中国人秘密失踪将被合法化,中国将变成秘密警察国家。

北京政府之所以要将秘密失踪合法化,原因在于中国当局在对付法轮功与异议人士之时,越来越多地采取秘密失踪方式。异议人士失踪的高峰是去年茉莉花革命之后,许多人被警察抓走许久,公安部门根本未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拘捕24小时内通知其亲属。其中最著名的人士是艾未未,他于2011年4月2日在赴港时于机场被抓捕后关押于一秘密场所,当局没有给家属任何通知,此后称艾是被依法“监视居住”。此外还有不少不知名的人士如胡荻等被长期拘押,其家属也未得到任何通知。因此,许多国际组织批评中国政府违法拘押本国国民。

在《刑诉法修正案》中,除了上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家属的规定外,在“拘留”、甚至正式“逮捕”,都留有因“妨碍侦查”可不通知家属的法律“后门”。因此,许多法学专家认为,这部《刑诉法修正案》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帮助中国的国保部门和安全部门,把类似的非法“失踪”合法化。

更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最恐怖的是148条。该条规定警方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无限制(监听),次数无限制(突破羁押期限),作为证据的效力不被质疑(律师不能在法庭上质证),这意味着警方只要抄走一个人的电脑,刻录一张光盘交到法庭上就可任意对被指控者定罪。

群情汹涌的反对声音

《刑诉法修正案》使政府当局对“犯罪嫌疑人”具有为所欲为的压倒性优势。本来,中国的整个司法制度安排就完全倾向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许多案件定案完全依靠被告的口供,而被告只是在受到审问之后很久才能见到辩护律师,有的人则一直没有辩护律师;中国的辩护律师没有多少权力,只是可以要求减轻处罚。考虑到中国政府习惯性地将批评政府的言论、农民及各种维权人士的活动轻易地界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罪”、“阴谋颠覆政府罪”,可以预测,这部《刑诉法修正案》的通过,将会使涉及政治活动的中国人处境更加危险。

在针对中共的极权统治方面,中国民间由于各自利益不同,很少有看法一致之时,但对这部《刑诉法修正案》,民间几乎一致持批评声音,这种批评在今年3 月人大会议召开之时达到高潮。由于网络管制厉害,微博成了批评意见集中之地。有人做了一个网络调查,截至人大代表对该法案表决之前,共有11,506人投票,其中10,670票支持暂缓表决,占92.7%,而赞成立即表决的只有842票,仅占7.3%。

《刑法修正案》是悬在中国人头上的利剑

人们发现,这部法律如果通过,将会将所有中国人置于危险之境。学者章立凡发微博警告人大代表:“如果表决通过了《刑诉法》修正案,第73条之‘人间蒸发’条款将是悬在你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仅便于迫害平民,也必将成为权斗利器。勿希图侥幸,如果所有的人都不安全,你和家人还有安全可言吗?”房地产大亨任志强也认为:“此法一立,真的要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将多么令人恐怖令人不寒而栗!妻子儿女或老父老母或恋人正等你晚饭、等你回家、等你相聚、等你陪伴、等你照料——包括等你赡养、等你活命……而你却消失了、蒸发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为了让国人知晓“恶法非法”,特别写了《关于刑诉法及其修正案的若干想法》,从“什么是刑诉法的精神”开始,由浅入深地辨析中国刑诉法的固有问题与修正案部分新问题、这次修正案中特别严重的问题有哪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法的基本精神,在国内网站上被网民多次上传,又被网管多次删除。

但如潮的反对声音并未能阻止《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通过。3月14日上午10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该法,赞成2,639票,反对160票,弃权57票。事后人们查知,只是将第73条的内容换到了第83条。

这部《刑诉法修正案》再次清晰地表露:中国整个司法制度就是中共一党独裁的工具。

鉴于台商在大陆投资者日多,加上北京又一直宣称台湾是中国大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次人大也有若干位台湾代表位列其中)。所以,这部充满了 KGB(或译克格勃,前苏联情报特务机构)特质的《刑诉法修正案》中的相关条款对台商同样有效。

文章来源:《看杂志》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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