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新北市6日电)基北区103年高中职免试入学超额比序草案今天正式出炉,其中“奖惩纪录”中明订,“销过”后仍不能在该项目得到满分。该草案仍须送教育部审议。
根据草案,“多元学习表现”中的“奖惩纪录”积分方式(总分6分)为:无惩处纪录得6分、销过后无惩处纪录4分、销过后无小过(含)以上纪录2分、销过后仍有小过以上纪录0分。
草案同时明订,今年国中七年级的学生,只采计八上、八下、九上3学期的纪录,换句话说,七年级被记的过,无关免试积分。
今天新北市教审会上,对“奖惩纪录”的方式有过讨论。与会人士表示,有人认为学校“销过”有一定程序,年少轻狂难免犯错,既已销过就该既往不咎。
但另一派认为,若销过后无惩处纪录也能得到满分6分,对一直都兢兢业业、谨守本分的学生不公平。最后多数委员认同该观点,决定有销过纪录,最高只能得到4分。
至于奖励纪录,一支大功可得4.5分、一支小功1.5分、一支嘉奖0.5分,积分可以累加,最高10分。今年国中七年级学生,奖励纪录采计七上、七下、八上、八下、九上等5学期。
为何奖励采5学期,惩处却只采3学期?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长龚雅雯解释,103年的免试入学今年4、5月才会定案,当年毕业生已经在国中读了2学期,为了保障学生权益,鼓励性质的项目从宽认定,5学期都算,例如奖励纪录、服务学习等;属于要求、扣分性质的项目,则不溯既往,只算3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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