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陈贻男窥私 公惩会惩戒

【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7日电)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陈贻男窥人隐私遭到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今天决议,将他降2级改叙;但陈贻男早已退休,受到惩戒并不影响其每月支领退休俸。

陈贻男于民国98年到100年任职高院法官兼任庭长期间,利用高院单一登入窗口,查询逾百笔与承办案件无关的私人个资。

司法院去年将陈贻男依违反公务员服务法,核予从重记一大过处分并免兼庭长职务。陈贻男于今年1月退休,3月间遭监察院通过弹劾,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公惩会审议后指出,陈贻男身为资深法官竟以身触法,违反个资法及司法院相关规定等,严重侵害他人资讯隐私权。公惩会审酌其事后深表愧悔,决议将他降2级改叙。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