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9日电)台湾电力公司今天下午在官网公布电价调整方案修正内容,新方案与1日晚间总统马英九宣布的内容一致,分两阶段调涨,每月用电量低于330度、约756万住宅用户不受影响。
台电表示,新版电价调整方案6月10日调涨原方案的40%,12月10日再调涨原方案的40%,各级距没有再做微调。
依照新版电价调整方案,第一阶段(6月10日)调整,非夏月电价每月用电量低于330度的住宅用户电费不调整;331至500度每度调涨至3.61元,501至700度每度调涨至4.01元,700度以上每度调涨至4.50元。
另外,夏月电价每月用电量低于120度的住宅用户电费不调整;121至330度每度调至3.02元,331至500度每度调至4.39元,501至700度每度调至4.97元,700度以上每度调至5.63元。
第二阶段(12月10日)调整,非夏月电价每月用电量低于330度的住宅用户电费不调整;331至500度每度调涨至3.94元,501至700度每度调涨至4.48元,700度以上每度调涨至5.03元。
同时,夏月电价每月用电量低于120度的住宅用户电费不调整;121至330度每度调至3.02元,331至500度每度调至4.72元,501至700度每度调至5.44元,700度以上每度调至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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