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1日电)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遭枪击案,板桥地院今天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枪手“马面”林正伟24年徒刑。马面律师说,刑度过重,林正伟平时孝顺,是因冲动犯下大错,将提上诉。
板院下午宣判,林正伟未出庭聆判,其委任律师陈振玮表示,法官依杀人未遂论罪符合预期,但判处24年徒刑过重,将依法提起上诉,在二审帮他争取应有的权利。
林正伟在五都大选选前之夜前开枪,律师表示此举令大众无法接受,也予以谴责,但林正伟平时孝顺,且当时是因为一时冲动而上台开枪铸下大错,犯后也屡次向被害人表达歉意。
律师转述,林正伟曾说过不会出庭聆判,“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会有意见”,他会将判决结果转告林正伟,并讨论后续诉讼事宜。
对于连家不能接受“误击说”,律师重申,从种种迹象来看,林正伟要针对的是陈鸿源,而不是连胜文,一切就交给证据说话。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在民国99年11月26日五都选前之夜,为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站台,遭林正伟枪击,1名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黄运圣则惨遭流弹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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