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17日电)中市林姓男子与社区徐姓邻居因纠纷夙怨,去年与友人持电击棒、钉棒攻击徐的妻、女,并强抢徐妻皮包。徐妻女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台中地院判共赔新台币30万余元。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林男与徐姓男子为大楼社区邻居,林曾与徐发生纠纷而涉及公然侮辱、伤害及毁损等案件心生不满,去年9月间伙同友人带口罩、持电击棒,在电梯口攻击徐的未成年女儿成伤。
林等2人又发现徐妻刚好外出,再持电击棒、铁钉棒攻击抽打徐妻身体及脚底,将徐妻打得瘫倒在地,再趁机抢走徐妻皮包逃逸。
林男逃至社区1楼时被警方逮捕到案,刑事部分经台中地院依强盗等罪判处徒刑8年,林男不服上诉,目前于台中高分院审理中。
徐的妻女2人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各请求精神抚慰金150万元及医药费等。台中地院判处林男赔偿徐妻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20万余元、徐女10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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