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9日讯】有中共团员背景,而且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陈冉,获聘任香港候任特首办项目主任一职,继续引起争议。人民力量星期一宣布,将就陈冉聘用一事提出司法复核,质疑违反基本法。
陈冉今年7月才居港满7年,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虽然港府4月聘任她时宣称,已向公务员事务局申请豁免,但代表人民力量提出司法复核的李伟仪批评,聘用陈冉违反基本法第99条,公务员必须是香港永久居民的规定,开了坏先例。
人民力量成员李伟仪:“陈冉这个案例,不只令香港人很担心高度自治、一国两制玩完,就算一些内地同学,他们都觉得这是不公平的对待,他们留在香港,可以凭着一些文件暂时留在香港工作,但没有人可以做到公务员。”
高等法院将于星期二决定是否受理此案。
上海出生的陈冉被披露有染红背景,05年入读港大期间,成为中联办重点栽培对像,08年担任梁振英助理,2011年在被视为中共太子党俱乐部的香港华菁会担任秘书长,她的聘用被议员批评是中共种官,引起争议。
新唐人记者梁珍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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