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7日电)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中梵高等教育学位采认协定”,全案若经立法院院会二读后,台湾对教廷所辖全球天主教教育机构(156所大学)的学历采认问题,将一举解决。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联席会议,上午初审“中华民国教育部与教廷教育部间关于高等教育合作及研习、资格、文凭与学位采认协定”。
外交部次长董国猷报告时指出,教廷是中华民国在欧洲的唯一邦交国,教廷不同于一般世俗国家,无法与其建立经贸及安全的合作关系,唯有借助教廷关注的宗教、人道援助等学术交流合作,来深化中梵关系。
他表示,中梵学术交流合作的发展,因为多年来教育部无法采认教廷所辖各地天主教教育机构的学历,而遭遇困难,中梵双方去年底签署“中梵高等教育学位采认协定”,并送立法院审议。
董国猷说,该协定如果经立法院二读审议通过,将一举解决中华民国对教廷所辖全球天主教教育机构的学历采认,有助于中梵学术交流正常化,且中梵建交70年来,还没有签署任何条约,这次是两国间第一次签署官方协定,将可深化中梵邦谊。
教育部次长林聪明报告时指出,这次采认的教廷大学,是指教廷在世界各地及台湾境内所设的教廷大学;教廷方则采认台湾公私立大学校院。
他表示,全案教廷国务院已经在去年12月双方签署完成后即认定,待台湾立法程序完成、互相通知后,就同时宣布生效。
经委员会讨论、审查后,会议主席、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唐山最后宣告,全案送交立法院院会处理前,不需要再经由党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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