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横秋:强制引产掉某一撮恶胎才是民心所向

【新唐人2012年6月15日讯】卫生部2010年统计年鉴显示,中国计划生育人口流产人数在1983年达到最高,为1437万人。2000年以来,每年都在700万人左右,其中2008年为917万人。请看下图:

堕胎是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备受争议的一种行为。道德方面,反对者认为胎儿的生命属于胎儿,所以其他人不能随意剥夺胎儿的生存权利;宗教方面,以基督宗教、伊斯兰教及犹太教主导的国家(中东、欧洲及北非)认为,生命是神所赐于的,所以只有神才有权取回生命,而非人类。基督宗教在公元629年的君士坦堡会议决议中堕胎等同杀人。而直到现在,罗马天主教教会不单只坚决反对堕胎行为,在不少以天主教为国家主要宗教的国家,如爱尔兰,任何堕胎行为皆属刑事罪行,不论要求堕胎者及执行手术的医生皆有可能被判处入狱。至于其他基督教教派,大多数都引用《圣经》内容而反对教徒接受堕胎手术。(摘自维基百科)

据网络数据证实,过去30年来,因计生造成的流产、引产2亿多例,拆除房屋4000万间,没收宰杀耕牛近3000万头,近两亿妇女被强制进行切割卵巢手术,有1亿妇女留有手术造成的后遗症,而这一数据中有近2000万为未婚妇女。在人类历史上,在如此漫长的时期内,以如此暴虐的方式推行一项与人类自身生命和生存如此攸关的重大事务,却如此缺少应有的社会讨论和监察,而执行者又是如此粗暴和教养低下的人群,这样触目惊心的事件,除了历史上的大跃进,何曾有过!可以不折不扣地说,不管计划生育政策当初的政策立意和立法目标为何,今日它已经在现实中演化为一种史上罕有的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和社会灾难。

人伦天理,天日昭昭,爱生命是文明和光明的,而灭绝生命则是蒙昧和黑暗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发生的这一事件的实质,那就是我们的社会对生命的态度已经到了如此残忍和无视的程度。这不是什么社会管理问题、法规执行问题,甚至关于人口政策与理论的讨论,在这一血淋淋的现实面前,都显得无比虚伪和无聊。这是一个要生命,还是忍受残杀的问题,是一个要维持我们的社会基本存续的最低条件,还是眼看社会沉沦到率兽食人、命命相搏地步的问题。每一个稍有良知和理智的人都应该驻足思考:是什么使中国社会沉沦到如此蒙昧、残忍、不道德和反文明的境地?是什么使这些以国家和政策之名残杀生命的人可以如此下手?(以上两段摘自赵楚博客,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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