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5日电)卫生署全民健保小组召集人曲同光今天表示,整合分散各医疗法规规范,订定全民健保转诊实施办法。实施后,病患转诊时不能硬性指定医院、医师,应经由专业医疗判断。
曲同光表示,“全民健保转诊实施办法”目前仍在预告阶段,仍待公告,预订明年元旦配合二代健保上路同步施行。
办法内容规定,医院、诊所应设置转诊窗口,提供转诊患者就医日期、诊疗科别及挂号等协助。转诊单可采书面或电子,可从基层上转到区域医院、医学中心,也可从医学中心下转到基层,或是平行转诊。
因此,曲同光表示,医院经评估病患需要转诊时,可以尽可能依病患需求,不过,医院无义务依病患指定安排,应先以合作医院及医疗需求为优先考量,转入与转出医院间需事先连系。
曲同光表示,办法中也规定,若医院没有设置转诊窗口、无妥善安排、拒绝转诊等,健保局会采行相关规定,包括限期改善、违规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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