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丧命 检:救护车未遭挡道

【新唐人2012年7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16日电)国道3号昨晚发生一起车祸,引发救护车疑似遭挡道造成男童丧命,苗栗检方今天相验男童遗体,并讯问救护车驾驶、检视行车记录器影像后认定是车流量大,没有车辆恶意阻挡。

陈姓男童昨晚和父母、妹妹及祖父一起从新北市南下找外婆,男童父亲驾驶的黑色休旅车行经国道3号高速公路126公里处遭后方白色轿车追撞翻覆,造成男童伤势严重,性命垂危,送往署立苗栗医院急救后,紧急转院至台中梧栖童综合医院。

转院途中,救护车在国道3号大甲路段疑似因前方车辆未即时礼让车道;男童来不及抵达医院就已断气,引发国道挡车争议。

苗栗地检署检察官姜永浩下午前往葬仪社相验男童遗体,讯问救护车驾驶并勘验救护车上的行车记录器,经检视救护过程全程录影画面结果,认定主要是车流量过大,所有车辆都属正常行驶,没有车辆故意阻挡救护车。

国道警方表示,救护车必须快速而安全地执行任务,但以这次事件来看,无法期待每一位用路人的驾驶技术都和救护车驾驶一样高超,且交通相关法规的精神在于处罚“故意”挡道者,根据行车记录器影像看来,前方车辆已有稍微避让动作,有可能驾驶是生手,高速情况下不知该避向哪一侧,无法认定为故意不避让。

男童的阿嬷下午也至葬仪社见孙子最后一面,原本一家人打算开心出游,如今天伦梦碎,阿嬷不停伤心掩面哭泣,不愿表示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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