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4日电)为强化技师惩戒委员会功能,工程会已提高技师惩戒委员会有关法学专业委员比例,以及增加专业技师公会代表人数,重新组织技师惩戒委员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表示,技师惩戒委员会审议案件,是由出席委员依据技师执业法令、契约、专业伦理及专业实务惯例上所赋予技师的责任与义务,并斟酌技师执行业务的态度及案件各种情况,经过半数同意认定技师是否应予惩戒;对于应予惩戒者,衡酌情节轻重,处以废止执照、停止业务2个月至2年、申诫或警告的惩戒处分。
工程会指出,为强化专业监督与纪律维持,技师法明定技师如有违反技师法行为、因业务上有关的犯罪行为经判决确定或违反技师公会章程、伦理规范等情节重大,由利害关系人、主管机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或技师公会,列举事实提出证据,报请技师惩戒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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