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27日电)旺中宽频今天发表声明表示,绝对没有就NCC决议,有媒体所称事后“生变”或“翻盘”的情事。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5日“有条件通过”旺中案,媒体今天报导旺中不接受NCC提出的条件。旺中宽频发表声明表示,旺中宽频及25日参加NCC委员会的大股东,“绝对没有就NCC决议有媒体所谓事后‘生变’或‘翻盘’的情事。”
旺中宽频指出,据他们了解,所谓“有条件通过”所称的条件,分为旺中宽频提出经营中嘉的25项承诺,以及NCC要求履行的3项附停止条件,包括旺中案申请人及关系人应和中天新闻台完全切割、中视新闻台应申请营运计划变更为非新闻台,以及中视股份公司应设立独立新闻编审制度。
旺中宽频表示,由于尚未收到NCC正式的行政处分书,必须等待收到正式文件后才能进一步评估执行方式。
但旺中宽频指出,中天新闻台如自中天电视进行营业分割,以及中视新闻台申请营运计划变更,都涉及中天电视及中国电视的内部营运,没有经过2家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大股东蔡衍明不能因为个人对旺中宽频的投资,牺牲掉2家公司其他股东权益,否则后续恐遭提起法律诉讼。
旺中宽频表示,虽然要收到行政处分书后,才能评估中天新闻台与旺中宽频及关系人进行“完全切割”的执行方式,基于财产权是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方式不应涉及要求蔡衍明及他投资的事业,对中天电视股权的处分。以上理由,旺中宽频及大股东都有在委员会中陈述。
至于25项承诺,旺中宽频说,因为是由旺中宽频自行提出,且数位化是旺中宽频最重要的营运方针,旺中宽频会遵照约定,在今天提出相关项目的执行方案,送交NCC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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