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再爆8个月孕妇持“准生证”被逼引产

【新唐人2012年8月5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综合报导)大陆陕西7个半月大婴儿被强制引产曝光后,孕妇被强制引产事件频频在网路上被揭露出来。近日,网友“闯玉溪”在金碧坊论坛发帖称,“自己有二孩生育证,却离临产还有10天时被计生干部强行拖去引产。”再次引发网民的愤怒斥责。但该地方的计生干部称,按照当时的法规,唐乐琼不能生二胎,让其引产是依法所为。

7月30日,金碧坊论坛网友“闯玉溪”发帖称:“我是一名孕妇,又是一名特产孕妇。我已合法登记了二胎准生证,2005年3月16日离临盆还有10天时,县计生局局长方红萍领着工作人员来到家里,他们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逼我去做掉孩子,当时我已37岁,怀孕8个多月,计生局局长目前仍逍遥法外无人敢管。”

网友“闯玉溪”还贴出了“生育注册登记表二”、“育龄人群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以及“玉溪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三张图片。

图帖发出后,被各大论坛、微博疯狂转载,再次引发众网友的愤怒,纷纷痛批,

有网友指出,8个月,那是个生命,违反政策就要让这个生命消失?这是什么政策?没人性的社会一定是自取灭亡。

网友怒斥这是“杀人罪”:“按照我国的现行法律来讲,这个计生局局长及其帮凶涉嫌故意杀人罪,这应该是一起刑事案件而非民事案件。”

还有网友指出,随便到一个地方走访一下,这种实例比比皆是,这二三十年来死于计生部门的大龄胎儿很难有个准确数字,但是数量惊人。

持有二孩生育证仍被强制引产

日前,有大陆记者到玉溪市找到了唐乐琼,她表示,网上所发布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她还掏出一本红色的《新平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综合服务证》(下简称《生育证》),该证内“生育注册登记表二”注有“2002年4月26日申请生育贰孩”字样,并盖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章。

唐乐琼说,她1996年9月生育了一个女孩,丈夫当时在中国农业银行新平县支行扬武营业所工作,属于非农业人口。按照当时计划生育相关条例,唐乐琼夫妇于2002年4月19日申请了第二孩生育证,扬武镇计划生育工作站通过审查后,于当年4月26日办理了生育二孩证件。

2004年7月唐乐琼怀孕,预产期是2005年4月7日,但在2005年2月21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口头告知其丈夫原发准生证无效,并于3月13日向她下发了新计生文件,宣布他们领到的《生育证》无效。

3月14日,唐乐琼前往玉溪市计划生育局反映情况。唐乐琼说“走出门口时遭到当时扬武计生委主任李云文和新平县计生局一名女工作人员等人的围堵,他们将我强行拉上车。”

唐乐琼向记者出示了一张2005年3月23日的诊断书《玉溪市人民医院诊断证明书》,诊断栏中写着“G2P2孕36+5周头位引产一死婴”,这证明了唐玉琼怀的是第二胎,同时,也佐证了其已怀孕8个月的事实。

官称引产合法

对于唐乐琼所说的情况,时任新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方红萍以及时任新平扬武镇计生办主任李云文均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当时都是依法所为。

方红萍称,当年确实给唐乐琼(“闯玉溪”)夫妇发放了生育证,但新的计划生育法规出台后,2003年和2004年都在清理注销和回收之前发放的生育证,当时上门回收生育证的李云文称,已要求唐乐琼交出生育证,并口头告知她不能生育。

网友“夏日飞”斥责:“计生干部”这是带了法律的光环行凶杀人,明明发了“二胎证”,又不承认,真是“官”了两个口,正说反说都有理。这是在玩弄中国的平民百姓,玩弄中国人民,玩弄中国的未来。

网友“逆流而上”痛批:中国自古就是喜欢找理由的国家,有了问题,不是去解决问题,而是先寻找理由,然后把所有问题都扣到这个理由上面。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