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6日电)竹联帮两名帮派分子被控与人争执,愤而开枪致对方一死一伤。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两人连带赔偿死者新台币382万余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竹联帮分子蔡姓男子于民国99年间到台北市西门町的KTV玩乐,下楼到便利商店购物时擦撞被害人,双方从口角演变成肢体冲突,蔡男便连络友人陈姓男子助阵。
陈男枪击两名被害人后,蔡男还拿安全帽攻击被害人,导致被害人一死一重伤。本案刑事部分,陈男一审遭法院依杀人等罪判处28年徒刑,蔡男被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13年徒刑,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死者家属提出民事诉讼,求偿逾千万元。法院审理时,被告两人都表示赔偿金额过高,请求法院酌减。法官审理后,判决蔡、陈连带赔偿382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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