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女怒火烧8年 骂跑城管视频火爆超2百万

【新唐人2012年9月2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综合报导)厦门,鼓浪屿,晃岩路47号,游人如织,一段“鼓浪屿女户主激辩四车城管”在网上引发了强势关注,短短两天已引发2百万点击率,有媒体记者采访当事人得知,该女因房子产权问题已打了8年的官司,但直到目前仍没得到妥善解决。

8月30日,一段“鼓浪女激辩城管”的视频在网路流传,视频中,现场的争执缘起这位女户主在围墙上搭盖的花台,被指为违章搭盖,因此城管、公安等执法人员要拆除,但该女理直气壮地反问:“你有产权证吗?这是我们家100多年前的房子。共产党才90岁,这需要产权证吗?”

该女还气愤地指责:“2年前把我们家这边砸掉了,包括门啊,窗啊,锁头,全抢走了。…四部车子的城管、武警全出动,这么大阵容,就来对付我一个老百姓,有这么大的阵容怎么不去钓鱼岛啊?”

女子有理有据的话赢得了在场民众不断的叫好声和掌声,而4部车子的执法人员灰溜溜地逃走了。

该视频在网路上更是引发了网友们的强势关注,短短几天点击率和评论超过2百万条,在无数网友的叫好声中,该地的产权之争也成为议论的焦点。

8月31日,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就此事作出回应,说当时的执法情况和当事人提及的房产情况。而1日下午,针对有关部门的说法,当事人女户言主陈亚星也现身回应。

有关部门的说法

大陆《新民网》报导说,8月24日上午,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翁星春发现晃岩路47号公房承租人陈亚星有两项违章行为:

一是:将矿泉水、饮料等物品摆在其租赁房围墙外违章搭建的铁架上进行销售,并在门口摆摊占道、无证照经营小吃。报导称,陈亚星违反了所谓的“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划确定的功能区域和网点经营。禁止无证照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和服务、散发广告物品等”相关规定。

二是:在晃岩路47号院内外和墙体上进行违章搭建铁架和售货台。则又违反了“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妨碍游览、影响风貌等违反鼓浪屿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项目、建筑和设施。”所谓的规定。

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称:“陈亚星长期违章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在执法队员对陈亚星的违反规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时,陈亚星本人手持摄像机现场拍摄录音。执法人员保持克制,未与其当面争执,待陈亚星所聘两位员工将占道经营的物品收拾完后,执法人员离开。”

当事人陈亚星怒火烧8年

谈及自己所拍摄的视频在网上造成轰动,陈亚星称,该视频不是自己所上传的,或是家人所为。而针对有关部门在媒体上所做出的说明,她个人有些不认同。

她说“在自家门口摆摊卖水,我不否认,当时城管来执法,我也将东西撤下了。”针对部门称陈亚星违法摆摊、无证经营,陈亚星表示称,“我也知道违法,但在岛上,居民在自家门口设点卖水的也不止我自己。”

针对,在围墙外架设木制的花架,陈亚星称,之前因房子围墙低,总是有游客往家里丢垃圾,无奈之下,自己想了这个办法。她说,架设的花架没有落地,游客都很喜欢,经常在这拍照取景,何来当局所称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妨碍游览、影响风貌的说辞。

陈亚星指出,她家因房子的产权问题,已经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打了8年的官司,“确实是我们一家没有达成搬迁协议,但也没有得到妥善的安排”。

而对于官方称自己乃是“租户”一说,陈亚星对此否认,并称房子的产权问题目前她已经请好律师团为自己维权。

代理该案件的律师“天理”也在网上发帖说,这房子不是林巧稚的故居!官方说的是假的,为这个房子,天理亲自为这个受害人出庭多次了。

鼓厦门浪屿,面积1.77平方公里,人口约2万,别名“圆沙洲”。因环境优美,上世纪初曾被英、美、德、法、西班牙、丹麦、荷兰、日本等多国辟为租界,并建领事馆,建筑保留至今,故又称“万国建筑博览会”。岛上人均钢琴拥有率全国最高,出过不少音乐名人,故又名“钢琴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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