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0日讯】长期以来中共总爱以两点自炫自夸:一是自称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自称受到全中国人民的坚决拥护。在此,首先要解析一下中共为什么不敢用世界普世通用的“公民”、“国民”或“选民”—词,而要单挑它自创的“人民”这个政治辞汇呢?众所周知,所谓“公民”或“国民”是指—切具有该国国籍的人;而“选民”则是指该国中—切依法拥有选举权的公民(国民)。中共虽然也有什么“人民代表大会”,但其“代表”在县以下基层皆是由各级地方党组织操控包办,未经中共同意的普通民众,要想成为—个基层“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也被视为“不合法”。轻则受骚扰、被监控,限制行动自由。重则便以“扰乱社会秩序”甚至“煽动颠覆政府”被送“劳教”,进监狱都不奇怪。所以基层人大代表实际上就是各级党组织内部钦定后,再由当地民众来走一下“过场”而产生的、只“代表”官方意愿的人。至于全国人大代表,那就更与普通民众毫不沾边。所以这些“全国人大代表”每年3月在北京开所谓“两会”,都被线民调侃为是一帮“空降部队”,一群“外星人”。因此“选民”一词在中共那里几乎已成禁忌词,只有极特殊的场合才拿来敷衍一下。
至于“公民”—词在中共那里也是个“敏感词”。中共“中宣部”曾内部明令各媒体,不得用“公民”一词,而要称之为“老百姓”。所以中共随时随地便只好把“人民”—词挂在口头上。但“人民”究竟是谁?他们早期说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但到了所谓“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成了革命的头号对象,自然被排在“人民”之外。“小资”是“资”的后备军和同盟者,自然也被取消“资格”。再后来农民也成了“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温床”,也和“人民”渐行渐远了。那么谁还是“人民”呢?除了个徒具虚名的“工人阶级”外,就只有党的大小官员了。所以中共之所以只能说它得到了全中国人民的坚决的拥护。说白了就是你拥护“我”,你就属于中国的“人民”,你敢不“拥护”,对不起,把你驱逐出“人民的行列”成为“人民的敌人”。几十年来,中共就是这么自说自话,自鸣得意,自以为可以这样“千秋万代,永不变色”的统治着中国。
然而现在他们终于感到了危机。2012年7月31日中共湖北省武汉市委机关报《长江日报》发表题为《赶快收拾人心》的社评。批评地方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手法错误,并认为是在“耗损合法性资源,与民心渐行渐远”。一份武汉市这样一流大城市的中共党委机关报,都发出了这样的声音,说明在中共统治集团内也有不少人看到,中共若还想如此长期无法无天独裁专制地搞下去,正如温家宝总理指出的:不进行政治改革就是死路一条!
该社评重点在于批评各“地方政府处理群体事件手法错误”。而所谓“群体性事件”,是中共官方故意含糊其词用以“忽悠”人的术语。其实质就是官(或官、商勾结)逼成民“反”,引发群众抗议示威的事件。其实这些抗争的“群体”—般并无什么政治诉求,既没有要求实行政治改革,也没有挑战中共的统治权威。而是他们自已生存的权利受到了官方或官商勾结势力的侵害和威胁。最多见的如强征别人的土地,强拆老百姓的民房,却不给别人合理的赔偿。强行征用,强行拆迁。民众不服,便雇用黑恶势力,对民众大打出手,造成民众伤亡。甚至更出动推土机强行推倒房屋,强毁农民地里的庄稼,强夺农民的土地。而此时的军、警不但不制止黑恶势力作恶,反而站到官商黑恶势力一方镇压民众。于是引起民众更大规模的反抗。自然又招来更严酷的血腥镇压。御用媒体也乘机大肆鼓噪某地发生了“骚乱”,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等等。而“稳定压倒一切”又是中共既定的“国策”。于是官民矛盾的恶性循环就这样不断升级。当然最后遭殃的肯定是老百姓。
另外一种也较常见的,就是地方政府为了GDP的增长,为了金钱和政绩,不管百姓死活,引进污染专案,大肆破坏生态环境。如四川什邡民众反对钼铜冶炼污染环境,江苏启东市民因反对王子造纸的“南通排海工程”,而引发的数万民众举行大规模示威等。这都是官商勾结为了大发财,而不管环境污染,不顾民众生命安全与健康,而最终造成大规模的群众抗议。但民众这些完全正当的行为,往往都被地方当局诬为“骚乱”,“破坏社会稳定”而遭到暴力镇压。
因此该社评所谓“地方政府处理群体事件手法错误”,一语只是个避重就轻的说法。在这里不仅是个“手法”问题,而实质是地方当局为了权贵集团的利益,与民争利,夺民口中食,砸民衣饭碗。农民没有了土地,去喝西北风吗?百姓没有了房屋,去睡桥洞吗?百姓莫非应牺牲健康、乃至付出生命来“顾全”你官府、奸商财源广进的“大局”吗?而卖土地的“土地财政”已成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大行“三公消费”的摇钱树。开发商拿到土地,便是一本万利,财源滚滚。于是商人用钱向官府买权,官府则用权换取金钱。双方结成“战略伙伴关系”,各有所图,各取所需,对付共同的“敌人”—-拥有土地的农民与拥有民房的百姓。因此这决不是什么处理问题手法上的错误。而是他们为了要发财,发大财,发横财,必须如此野蛮的剥夺民众,必须如此不顾百姓死活的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就像强盗要想钱就必须进行抢劫一样。而民众为了要生存,要吃饭,要健康,要活命,只好和他们拚死抗争。这样的政府本身就已丧失了起码的合法性,叫它如何来“收拾”人心?
行文至此,不禁使人想起上世纪的1948年11月4日南京《中央日报》也发表过一篇与这题目一字不差的社评,也题为《赶快收拾人心》。文章批评当时的国民党政府不得人心,称“国事弄成这个样子,老百姓人人装一肚子闷气”。我敢说当时老百姓心中是有一些不满。但国民党政府的腐败现象,比之于当今我天朝,那简直只算得上半个“小儿科”更没见国民党政府任何人敢去强占农民的土地,强拆民间的民房。还可告诉你一件“稀奇事”,我们的蒋委员长,在奉化老家想扩建一下祖坟园地,该坟附近有户农民,蒋先生想请他搬迁,给了许多优厚的赔偿条件。谁知那农民说,这是我世代老屋,再给多少钱也不搬。没想到我们这位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蒋先生,竟拿这农民“钉子户”一点办法都没有,最后只好算了。换了今天我们—个县委书记,也早把这位农民“钉子户”弄来进行“和谐”了。
“收拾人心”、“收拾人心”,这话是没错。但对这种一党独裁、无人监督,放任权力横行的政治体制,如不彻底地进行变革,所谓“赶快收拾人心”云云,只不过是一句好听的空话而已。
文章来源:《公民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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