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7日电)民进党团将提倒阁案,根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以现今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拥过国会过半数席次生态,倒阁案通过可能性低。
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明天开议,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上午举行党团会议,决定对行政院长陈(冲)提出不信任案(倒阁案)。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1/3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时后,应于48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如经全体立委1/2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
立法院现有113席立委,倒阁案如果要通过,至少需要57席立委赞成,而目前国民党有过半数的64席立委,除非有重大变化,否则倒阁案通过可能性低。
此外,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不信任案应于立法院院会报告事项进行前提出,主席收受后即报告院会,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
全院委员会应自不信任案提报院会72小时后,立即召开审查,审查后提报院会表决。全院委员会审查及提报院会表决时间,应于48小时内完成,未于时限完成者,视为不通过。
如果民进党团18日上午提出倒阁案,立法院最快21日就可审查并表决倒阁案。
宪法增修条文还规定,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1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自民国86年7月国民大会修宪将不信任案机制纳入宪法增修条文以来,民进党团提出的这项倒阁案将可能会是第二次进入表决程序的倒阁案。
民国88年2月26日,民进党籍立委张俊雄等82人及新党籍立委冯定国等81人,当时分别提出倒阁案,两案并案交全院委员会审查,并于同年3月1日由全院委员会审查,3月2日以记名投票表决,赞成83票、反对142票,倒阁案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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