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4日电)铨叙部长张哲琛今天说,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法除订丙等比率1%到3%,也要求同官等评比,避免丙等都是新进或低阶人员。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考试院秘书长黄雅榜及相关部会首长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询。
铨叙部业务报告指出,已检讨研修考绩法制,增列优等等次、考列甲等人数比率限制与修正丙等等次奖惩结果等,待考试院审议后将送立法院审议。
不过,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吴宜臻、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王惠美质询时表示,考绩制度不公,丙等常是弱势或低阶员工,有的甚至采轮流丙等制,考绩与实际工作表现不符。
张哲琛答询时表示,考绩法修法除订丙等比率,也有相关配套,要求各机关采同官等评比,避免丙等都是新进或低阶人员;另有团体绩效评比,团体表现优异,可不受丙等比率限制。
王惠美建议企业经营精神带入公务体系,增加优等比率并给更多福利,并调低甲等比率。
张哲琛说,优等比率定为5%,有更高奖金且快速升迁机会,修法也把甲等比率从75%降到65%,采渐进式改革,希望修法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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