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尚昌案 检调搜林鸿明住处

【新唐人2012年10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9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金尚昌公司疑遭掏空案,今天第三波搜索101董座林鸿明的住处及办公室等地并约谈宏国建设副总林南聪等4人。

检调接获检举指出,金尚昌开发公司涉嫌于民国88年间向中联信托贷款新台币18亿元,并以淡水地区大批土地做为担保,因未依约还款,担保土地遭中联信托以不良债权方式以12亿元转卖给其他建设公司;金尚昌未将这笔交易在财报揭露,涉嫌掏空资产且违反证券交易法。

台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王鑫健于9月20日及26日指挥调查局北部机动站干员搜索,经比对相关证据,检调认定101董事长、宏国建设副董事长林鸿明才是金尚昌公司实际负责人,陆续将林鸿明、金尚昌总经理陈祈苍及财务长董翠华收押禁见。

检调查出,宏国建设副总林南聪听命于林鸿明行事,疑似为这起掏空案的实际执行者,因此今天发动第3波侦搜行动,兵分4路搜索林鸿明及林南聪的住处及办公室等地,并以犯罪嫌疑人身份约谈林南聪等4人。

至于金尚昌公司另一负责人陈柏文,因人在国外,检调将等他回国后再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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