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不宜完全比照公务员退休

【新唐人2012年1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3日电)国防部今天说,军人的工作性质较为特殊,为确保部队战力与精壮人力需求,不宜完全比照公务人员退休模式。

考试院长关中表示,考试院几年前推动修改了公务人员退休法,“75制”改“85制”(公务人员必须服务年资满25年,年满60岁;或是任职年资超过30年,退休生效时已经年满55岁的人,才能请领全额月退休金),将公务人员的退休年龄延后,希望教育人员、军职人员能够比照办理,将退休年龄延后,对军公教退休有保障,也符合民众期待。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少将受访时强调,国军精粹案推动中,未来等组织精简定编后,会针对国军各阶员额编制、人事经管及维持部队精壮等面向,审慎研究军职人员的服役年限。在避免人事壅塞考量下,适度延长各阶校级最大服役年限,使成熟人力长留久用,以增加退抚基金收入及延缓支出时点。

他指出,为稳定退抚基金收支平衡,国防部已积极研采因应作为,包括修正“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有关退抚基金提拨费率法定上限,由现行12%调升为18%,修正内容已由立法院完成初审。

他说,未来每年提高至18%时,约增加新台币45亿元,可适切增加退抚基金收入。同时,国防部已获行政院同意军人薪资所得恢复课税收入,节余款将挹注军人退抚基金。

罗绍和表示,针对支领退休俸军人再任符合一定条件的财团法人或政府转投资事业等职务者,其薪资高于委任一职等以上者,也已纳入服役条例修正,明定停支退休俸及优存利息相关规范,将有助于节约基金支出。

另外,他指出,国防部也已修正放宽校尉级军官延役专长实施计划,鼓励具特殊技术与高专业优秀人才留营继续服务国军,以减缓基金的支出。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