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黄姓、高姓妇人因为地下室停车场电灯开关问题起争执,双方互殴均受伤、报警处理。台北地方法院分别判2人拘役45日及20日。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黄姓妇人与高姓妇人的女儿都住在新北市新店区某社区,高妇每天都会前往女儿住处探视。
黄妇去年12月5日经过社区1楼时,将地下室停车场的照明电灯关闭,但前往探视女儿的高妇反而将电灯开启。
黄妇认为高妇浪费公共用电,拿出手机想拍摄高妇的行为,高妇为阻止黄妇拍照,以身体冲撞黄妇左手,使黄妇重心不稳,双膝撞击地面受伤。
黄妇被撞击后心有不快,徒手抓起高妇胸口,以玻璃便当盒砸高妇的额头、将高妇的头部推撞地面。2人事后均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黄妇否认犯行,主张高妇冲撞她后,自己重心不稳而撞地,高妇其他伤势并非是双方在打斗中造成;高妇则主张自己遭殴打后并无回手,不清楚黄妇伤势怎么造成的。
法院依双方伤势及验伤、警询照片等,认定双方互相伤害。审酌黄姓、高姓妇人仅因电灯开关等小事,互不相让,出手互相伤害,犯后都饰词卸责,未达成和解,以伤害罪分别判处黄姓、高姓妇人拘役45日及20日,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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