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5日电)七旬魏姓老翁为抵债让债主住进家中,却不满常被奚落,涉嫌纵火烧死债主情侣。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杀人罪,判魏男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魏男家住新北市树林区,他民国87年间欠钱无力还债,因此让债主廖男及其女友住进家中2楼抵债,自己则搬到3楼加盖处。
魏男不满长期被债主奚落没出息,而怀恨在心,去年12月间又被对方谩骂,魏男涉嫌愤而购买大量汽油纵火,经过廖男房门时,廖男女友看了一眼,告诉廖男“他在泼汽油”,魏男仍用打火机点火后旋即逃到屋外,廖男及其女友则命丧火窟,当天魏男向警方自首。
法院审理时,魏男供称无意烧死被害人,当初只是想吓吓对方,债主常会骂他、有时还会打他,他一时失控铸下大错,十分后悔。板桥法院依杀人罪判处魏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二审驳回上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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