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江苏换届前的密杀令

【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大陆上访民众遭到中共当局杀害事件时有发生,昨天(18日)网友在网路上转贴曝光江苏省太仓市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沙溪镇长、精神病院长相互勾结,先以精神病为借口,企图谋杀访民汪幼明,不过,在实施的过程中泄漏,汪幼明逃过一劫。

网友“liuxing9”11月18日在“中华论坛”上转帖:“江苏换届前的密杀令,下令者竟是干部”讲述了一位险遭谋杀的上访者的求救书。

这份“求救书”是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利泰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汪幼明发出的。她揭露了太仓市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沙溪镇长、精神病院长相互勾结,先以精神病为借口,非法将汪幼明强行绑架到精神病院,并提前出具死亡记录,然后企图在精神病院对她实施密杀的罪恶。据汪幼明称,当地公安局长认为此次谋杀一定能够成功,就先注销了汪的户口。但在户口注销后,谋杀密令之事泄漏,汪幼明逃过一劫。

求救书写到:“我叫汪幼明,女,太仓市沙溪镇利泰纺织有限公司退休职工,住: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东门街129—6号,身份证号码:320522195212033940,电话:13241214499。我是健康的自然人,有上海市医院、南京市司法鉴定处、北京市医院的精神病诊断,无精神病史,精神正常。有单位各部门和唯一亲人女儿的证明。”

“太仓市法院院长、政法委书记、沙溪镇长、精神病院长相互勾结实施杀害申诉人汪幼明的计划:编造一个《偏执性精神病鉴定》把汪幼明关进太仓市精神病院(太仓市第三医院),再出具《偏执狂发作死亡的证明书》,由精神病院的院长实施杀人,计划完成后共同谋杀者承诺给精神病医院院长面酬。”

汪幼明在求救书中揭露了太仓市政府干部及法院院长、政法委、公安局领导、包忠明等人设局谋杀她的原因:

1998年沙溪镇塔桥划社区重新规划,镇政府要强拆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汪幼明和她女儿居住的私人房产(有规划图为证)。2000年11月11日,建管所长施建华以答应迁后安置新宅基地,诱骗汪幼明签订拆迁协定(该协定上有安置新宅基地的明确备注),但房子拆完后施建华违约,没有安置宅基地,协定终止。汪幼明上访维权,控告施建华欺诈行为,施建华愤怒企图用车轧死汪幼明未果。

99年汪幼明到太仓邮政局领导包忠明家做保姆,因为包忠明对汪幼明图谋不轨遭到汪的拒绝。包忠明仗着自己是邮政局的老领导,亲属黄一清又是太仓组织部的领导,找借口迫害汪幼明母女,逼迫汪的女儿搬出租住的邮政局的房子(汪幼明的女儿是邮政局的正式职工),汪幼明母女拒绝搬迁。

2002年包忠明起诉汪幼明,太仓市法院受理此案并于2003年2月21日做出(2003)太民一初字第070号民事调解书,限期要求汪幼明母女搬迁。汪幼明不服,申诉到最高院,最高院出具NO:04 0002681文书,太仓市法院错案又被迫立案启动再审。

2005年2月5日,汪幼明到太仓市法院要申诉结果,韩潮濛庭长说:“带你去到政法委去拿结果”陆渡派出所所长兼政法书记徐玉林派两名男子,将汪强行塞到车里,拉到太仓市精神病院。汪幼明的女儿闻讯赶来再三声明自己的母亲不是精神病人,并拒绝签字才把汪幼明要回家。

2005年3月10日,沙溪派出所综治办彭银开、沈艳萍、潘建留等人以“你到法院解决问题,拿再审结果”为由欺骗汪幼明上车后,再次强行把她关进精神病院。精神病副院长王新达找对汪幼明说:“医院根据上级部门司法鉴定收你汪幼明”。

当时汪幼明看到办公桌上的司法鉴定通知的内容:“02年12月包忠明起诉汪幼明退房,03年5 月21日法院执行,汪幼明不服,一直到南京、苏州反映的行为被鉴定偏执性精神病。陈一鸣、王晓龙、吴天诚、缪晋美(女)签名”。该鉴定通知上盖有苏州市广济医院字样的章(不是红色的)落款日期为:04年10月29日。而这个日期就是汪幼明申诉后太仓法院给汪开听证会的日期,当时有四个人就是司法鉴定书上的人,他们当时冒充中级法院的法官。

2005年10月15日在精神病院里的汪幼明意外发现了一张死亡证明,上面写着:“太仓市安康医院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汪幼明C-7,05年3月入院,死亡日期:05年12月11日09点20分。死亡诊断:偏执狂发作;死亡原因:狂叫颠后跌倒死亡。”

当晚汪幼明强烈要求精神病院给她调换到大房间和多人同住(汪原来是单独住一个房间),才幸免于难。

汪幼明称,王新达院长10月21日又来到护士长门前偷偷盯着她,不一会听到他和护士长发火说:“为什么不把死亡证明撕掉……”

汪幼明在求救书上写到:“这次杀人计划非常完美,关进精神病院后,把死亡手续全部准备好,死亡记录上已经明确了死亡时间,精神病院内、外部同时进行,外面的谋杀者用这份死亡记录登出了我的户口。没想到精神病医院内部出了纰漏,谋杀没有成功。我将此事转告了家人和院部,我女儿及亲属为我伸冤到处求救,王新达院长愤怒了,说:‘再告状把你女儿也关进来’。”

2006年7月26日,汪幼明乘精神病院搬新病房混乱时逃出了精神病院。汪逃出后先后到上海市医院、南京市司法鉴定所、北京市医院都做了检查,结论:精神正常,无精神病史(有鉴定证明)。

2008年6月27日,聚焦苏州报纸刊登了汪幼明被太仓市非法收治的报导后,2008年10月28日,太仓市政府才恢复了汪幼明的常住户口,2008年10月29日给汪幼明办了第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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