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妥协 欧银监督机制确立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琳柏林13日专电)在德国和法国对于欧洲银行监督机制涵盖的范围妥协后,欧盟各国终于在今天清晨达成协议,将建立由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的银行监督机制。

欧盟会员国财政部长达成共识,将由欧洲央行来监督欧元区的大银行及出现问题的小银行。

德国媒体报导,未来受欧洲央行监督的银行估计在60家到150家之间。受监督银行的资产在300亿欧元以上,或者是资产大于所在国家国内生产毛额(GDP)总值20%。

关于欧元区银行监督机制问题,欧盟会员国的财长已经讨论多时。法国本期望所有在欧洲的银行都涵盖在内,而德国则坚持只有具规模的银行才纳入监督机制。

待欧洲议会通过这项协议,欧洲央行预期在2013年3月以前完成准备工作。

这项机制被视为欧洲金融统合的第一步。多数欧盟国家都支持对银行的监督,不过,对于机制的架构和银行风险的承担,会员国间却有不同意见。德国对于金融统合的问题就特别谨慎,因为担心会被外国银行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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