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9日电)立法院今天初审通过原住民族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对于人员任用规定,具原住民身份者不得低于6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内政委员会联席会议下午审查“原住民族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简称原民会组织法草案)与无党团结联盟立委高金素梅等人所拟具“原住民族委员会文化发展局组织法草案”。
会议主席、中国国民党党籍立委廖正井会后受访表示,原民会组织法草案已初审通过,争议条文将送朝野协商。另外原住民族文化发展局组织法等相关草案恐与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等相关法规有所抵触,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协商,提报下次院会处理。
廖正井说,初审通过的原住民族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对于原民会法定职掌包括原住民族文化、住宅、产业、经济、金融、法律服务等都有规范。
员额编制方面,廖正井说,他建议原民会主委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但人事行政总处反对,认为政务委员是否兼任原民会主委一事属于行政院长职权,最后决定交付朝野协商。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会后受访说,会议初审通过最重要的条文就是为保障原住民族的就业权,草案对于原民会人员任用规定,具原住民身份者不得低于60%。但现有员额未达比例者,俟非原住民公务人员出缺后,再行进用补足。
尤美女说,关于原住民族文化发展局与原住民博物馆的设置相关草案,行政与立法部门意见不同,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协商,提报下次院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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