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职退休再任 监委吁停月退俸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0日电)监委今天表示,军职年资1天的畸零数,却以“半年”计算退伍金或退休俸,以及退休后再任却不停领月退休俸等制度不合理。

监察院调查,军职人员退抚基金恐将于民国107年破产,行政院及国防部没有积极推动修法,今天通过监委杨美铃、程仁宏、黄武次提案,纠正行政院、国防部。监委并要求国防部检讨军职人员不合理制度。

杨美铃表示,计算退休金时,公务员和军职对畸零数的计算标准不一,以同样任职年资5个月又1天为例,公教退休金计为“6个月”,军职却计为“1年”。退休金计算,应采取相同标准才合理。

她也说,公务员退休后再任公职或再任政府捐助达一定比例的财团法人或政府转投资事业职务,订有“停发”月退休金并“停办优惠存款”规定;但退伍军职人员尚未比照办理,同一再任机关的退休公务员与退伍军职两套标准,同工不同酬。

杨美铃说,军方一直强调军人属性特殊、待遇福利是推动募兵制主要诱因,但财政困难、资源有限,台湾应借镜先进国家做法,多方设计更具吸引力的非货币性诱因,例如给军人军眷较佳医疗服务,给予特别的职业训练、证照考试。

她说,若以10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军公教退抚基金潜藏负债达2兆3919亿元,但退抚基金收支失衡是制度性缺失,“应该由制度本身承担,不该由军公教承担”,改革时应兼顾尊严,别让军公教受屈辱。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