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推动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0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说,推动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牵涉自治范围及财政来源的条文,应先提类似白皮书的方式,再拟定条文内容。

陈(冲)下午主持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动会第2次委员会议时表示,为保障原住民族权益,推动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对于牵涉自治范围及财政来源的条文内容,应先提出类似白皮书的方式,将构想及如何运作等内容表达清楚,再拟定条文内容,以顺利完成立法。

有关原住民教师问题,陈(冲)表示,原住民师资与联合国所重视的保持原住民族的identity(身份)及culture(文化)息息相关,在保存原住民文化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原民会与教育部应研商,建立机制改善原住民师资不足的现象。

陈(冲)说,部落学校的设立可以保存及传承原住民文化的重要传统,非常重要。在颁发学校证书方面,应在“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增列条文,以期与“国民教育法”规定的毕业证书内容相互包容,取得法律上的法源。

原民会指出,预计在10年内设立30所部落学校,这将是复振原住民族传统文化与知识的希望工程,更是打造具民族意识与肩负民族传承新一代原住民青少年的磐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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