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长:海岸法草案明确界定领海

【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7日电)有立委指政府公告领海基线对钓鱼台等地标示不清,外交部长林永乐今天说,内政部海岸法草案中有明确界定,已送立法院审议。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于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中询问,越南“海洋法”将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列为辖区,但台湾自己公告的领海基线也不清楚,未标示黄岩岛、钓鱼台及南沙群岛的地理坐标,且未规范金门、马祖的领海基线,外交部对此有何作为?

林永乐说,内政部通过的“海岸法”草案中有明确界定,包括太平岛,已送立法院审议,会再与内政部沟通;另一方面,越南的“海洋法”适用范围,有提到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但也是概括性,未注记岛屿或经纬度。

他说,外交部去年就针对“海洋法”一案向越南抗议并重申主权,并约见越南驻台代表,未来也会持续表达立场。

根据内政部地政司网页,2009年11月修正的“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限”,“台湾本岛及附属岛屿”一栏未列金门、马祖,另虽列出“钓鱼台列屿”,但未标示坐标。

在“南沙群岛”一栏,仅注明“在我国传统U形线内之南沙群岛全部岛礁均为我国领土,其领海基线采直线基线及正常基线混合基线法划定,有关基点名称、地理坐标及海图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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