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4日电)民间团体建议弱势团体补充保费应以基本工资为门槛。卫生署表示,现行规定已经对失业者等经济困难者进行保费协助。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台湾劳工阵线、中华民国残障联盟召开记者会,为弱势族群请命,包括身心障碍者、中低收入户老人、失业者、家庭主妇等。
卫生署副署长戴桂英说,依就业服务法规定,失业者可获得一定的协助,包括健保费,针对特殊经济困难者也提供协助,失业超过6个月以上而且是家庭主要经济负担者若缴交健保费有困难,可向健保局申请失业协助贷款,补充保险费“兼职所得”的扣缴下限提高到基本工资。
戴桂英说,针对身心障碍者也列入特殊考量,领有生活补助费、在庇护工厂工作身障者的兼职所得下限,提高到基本工资。对于中低收入老人兼职所得下限也以基本工资为门槛。
戴桂英说,其他仍以基本工资为门槛扣取补充保险费兼职所得者还包括,18岁以下儿少、中低收入户全户、大专院校就学无专职的大专生、大学生、研究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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