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6日电)政府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年终奖金未来应比照公务人员标准考核发放,经济部主管的财团法人表示将遵照政府规定处理,但希望是有条件式。
立法院院会昨天处理总预算案,朝野共识要求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年终奖金(包括工作奖金、考核奖金、考绩奖金或绩效奖金),应比照公务人员标准考核发放。
财团法人商业发展研究院秘书室兼人事室主任丁柔吟指出,目前正在等收到经济部函文再来办理。
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发展服务群副总经理杨镒松也说,遵照政府规定处理。
丁柔吟表示,当然不希望是齐头式的,而是有条件的。跟一般业界一样,她忧心若比照国营事业奖金设上限的话,恐造成士气非常大的打击。
丁柔吟指出,未来在留才和揽才方面,恐怕造成较大困境,由于商发院刚成立不久,相关福利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完整,若奖金无法满足大家基本要求,恐怕很难吸引较优秀人才。
丁柔吟表示,身为智库单位,当然希望吸引比较优秀、高素质人才,对于研拟政府政策和对企业辅导才有一定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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