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申诉 拟订吹哨者保护条款

【新唐人2013年01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7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仁提案修法,增订劳工检举雇主“吹哨者保护条款”,资方不得因劳工检举而解雇。

日前媒体报导,银行离职员工到台北市劳动检查处检举公司未给加班费,但身份遭曝光。

吴育仁受访表示,类似案例很多,有些劳工检举公司不法行为后,就被公司解雇,也曾有员工想组工会,地方政府劳工局泄密给资方,影响劳工权利。

他说,美国、德国都有相关法令保障劳工申诉权,但台湾劳工没同等保障,他提出修改劳动检查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吹哨者保护条款”,事业单位不得对劳工申诉人终止劳动契约或其他不利劳工行为,劳动检查机关管理劳工申诉须保密,不得泄漏劳工申诉人身份。

草案增订罚则,如果事业单位及劳动检查机关违反保密责任或私下泄漏申诉人资讯,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

接获相关陈情的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吴宜臻也说,现行科学工业园区、加工出口区处理劳工申诉,都由园区管理局负责,但园区管理局主要工作为园区发展,甚至须招商、宣传。为营造有利厂商营运条件,与劳工安全卫生或权益保障常有扞格,常发生劳工申诉工时过长、性骚扰案件投诉无门或管理局从宽认定厂商行为。

吴宜臻提出科技部北、中、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组织法草案、经济及能源部产业园区管理局组织法草案,园区内劳动检查、劳工行政相关业务从管理局移出,转由中央或地方劳政主管机关执行。

不过,她说,园区管理局认为相关业务移出恐有损管理效率,仍待朝野协商,希望相关单位能为劳工权益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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