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9日电)男子刘金龙、周建辉等人被控虐童致死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多项罪名判处刘金龙30年徒刑,周建辉被判处20年徒刑。
同案被告许冠雄及郑盛峰,高院分别判处9年及14年徒刑。
根据法院判决书,有多项毒品前科的刘金龙与女友及女方的2岁儿子同住;刘男于民国100年10月间,以买糖果为由将小孩带到友人住处,并对女友谎称“小孩在保母家”。
刘被控另与其他3人从10月11日到11月1日,为阻男童哭闹,轮流以烧红铁钉烫男童脚底、以铁锤打鼻梁和四肢、尖嘴钳拔指甲等,还轮流强灌男童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男童昏迷后死亡。医生在男童体内验出毒品含量过高,生前中毒性休克,到院前已死亡。
法院一审去年判刘金龙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并科罚金新台币5万元;周建辉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判许冠雄13年徒刑、郑盛峰1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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