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06日讯】中华民国主管电信、通讯、传播等讯息流通事业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月6日公布反垄断法草案,在初步架构中,将会把广电并购平面媒体的案件,列为法案管理范围。至于反垄断法详细内容,NCC表示,年后才会启动委员会进行讨论。
NCC主委石世豪亲自召开记者会,报告反垄断草案架构。
NCC主委石世豪:“我们过完年之后会有进一步讨论,我们的实质讨论会在年后,应该会很快就开始,那我们今天没有讨论法案本身,也没有讨论任何条文,连条文内容都没有,所以今天最主要是一个草案的架构,所以连条文数目我都没办法跟各位说,因为今天都没讨论,我只能跟各位讲,比起前一段时间我们在立法院看的版本多好几倍。”
先前立法院朝野立委针对反垄断修法版本争执不下,尤其大型媒体并购案不断发生,外界纷纷呼吁主管机关尽快拿出办法。
NCC主委石世豪:“在媒体不断相互整并,以致于对于社会各界,关注言论自由跟资讯来源多样化,跟意见多元这样重要民主政治价值,可能会在媒体整并的过程当中受到威胁,这种情形我们注意到必须要从三个方面去处理,才能健全台湾的媒体环境。”
目前报纸电视分属不同管理机关,因此政府就跨媒体并购案件,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未来制定新法之后,NCC对广电媒体的业者,跨足平面媒体将会有所规范。
NCC主委石世豪:“当然具体条文还要看未来怎么去订,可以很明确跟各位说,只要触及广电媒体我们一定规范,如果报业跟广电媒体有任何整合,一定在本法规范范围内。”
旺中并购案之后,引起公民社会广泛关注财团垄断媒体。NCC提出反垄断法,能不能确保公民言论自由,各界关注。
新唐人亚太电视林嘉韦、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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