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非核家园法 渐进达标

【新唐人2013年03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1日电)行政院版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出炉,渐进达非核家园目标;此外,每一核子事故赔偿上限另修法调到新台币150亿元。

现行核子损害赔偿法规定,核子设施经营者对每一核子事故,依本法所负的赔偿责任,最高限额42亿元。

行政院副院长毛治国今天到立法院向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干部说明行政院版“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

草案规定,非核家园目标应在逐步降低对核能的依赖下达成;政府应以确保核能安全为优先目标,并就核能电厂安全、停止运转对电力稳定供应、电价、碳排放及经济冲击下建立评估机制,在“确保不限电、维持合理电价及达成国际减碳承诺”原则下,进行定期评估,达成非核家园期程。

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表示,民主进步党团版“非核家园推动法草案”明定非核家园应在2025年达成,日本也曾喊出2030年达到“零核能”目标,但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已因大企业反弹而决定推翻,可见要全面废核不容易,党团支持行政院渐进达成非核家园目标。

此外,民进党团对核灾事故采无上限的完全赔偿责任,行政院版则采有限赔偿责任,并回归核子损害赔偿法专法业管,每一核子事故赔偿上限从42亿元提高到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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