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分院大火 纵火男一审死刑

【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4日电)男子林基雄犯下卫生署新营医院北门分院附设护理之家纵火案,造成13人死亡,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林基雄是北门分院2楼护理之家的院民,长期因直肠恶性肿瘤合并膀胱转移、胆囊结石、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病所苦,去年10月23日凌晨多次拉肚子,心情不佳,走出护理之家病房,以打火机点燃卫生纸,丢进2楼妇产科护理站柜台下。

林男接着到妇产科西南侧堆积物品产房内,以打火机点燃上衣及被单,丢进放有衣物的易燃物品中后,从急诊室旁离开医院。

林男纵火后把打火机及裤子随意丢弃,全身赤裸地躲在北门分院后方废弃空屋。这起纵火案造成13人死亡及数十人受伤。

林男犯案后一度失联,后被警方找到,坦承纵火,当天深夜被法院裁定收押。南检去年12月24日侦结全案后,依杀人、放火烧毁建筑物等罪嫌提起公诉。

台南地方法院认为林基雄无法和被害人家属和解,也未表达歉意或赔偿,更令被害人家属身心钜痛;林基雄虽在侦查中供称“我只想死一死,我很后悔,我和那些人没有冤仇”,但这只是为求减轻刑责的虚情。

台南地院表示,林基雄仅因个人情绪不佳,就放火杀人,手段冷酷凶残,泯灭人性,非使其永久与世隔绝,无法实现正义及维护社会秩序。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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