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14日电)新北市戴姓前房仲公司负责人,涉嫌积欠税捐2400余万元,并试图脱产达3500万余元。法院今天裁定将他管收3个月。
新北市某不动产中介公司,因积欠税捐新台币2400余万元,拒不缴纳,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积极调查后发现,公司自民国93年起连续4年,短报或漏报盈余及营业等收入达6900余万元,且未据实申报买卖交易高达231笔。
法院表示,戴姓前房仲公司负责人涉嫌脱产,规避公权力执行。他在民国93年到96年间,多次把公司存款2100余万元,汇到妻子和他的私人账户,再把钱数度转汇到名下其他私人账户,合计账户内共有3500万余元。
裁定书指出,戴男在96年9月间,接获国税局通知,要他说明逃漏税捐情事,戴男惊觉东窗事发,竟将原本稳定营运、获利丰富的公司,以25万元价格,转让给游民。
法院指出,戴男卖出原公司后,立刻邀请远亲洪男,在原址新设另一间不动产中介公司,企图规避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案经新北分署调查后,检具事证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戴姓前负责人,他在开庭时辩称,国税局课税有误,如果他遭管收,势必影响公司经营,但未被法官采信,裁定将戴男管收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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