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修法 加重通奸罪刑度

【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周永捷雅加达20日专电)正当许多国家着手进行通奸除罪化之际,印尼却进行刑法大翻修,从严惩罚通奸和婚前同居。

“雅加达环球报”(Jakarta Globe)指出,印尼刑法修订条文多达500多页,包括766项详述从偷窃到谋杀等罪行的判决,其中包括严惩通奸行为。

印尼刑法目前规定,和婚外情对象同居,最高可求处1年有期徒刑。

印尼司法及人权部主张,现行法律对通奸罪的判决未能有效遏阻婚外情发生。修订条文规定,发生婚外情的民众将面对最高5年有期徒刑。

司法及人权部发言人关山(Goncang Raharjo)表示,由于现行法律对通奸罪的惩罚太轻,政府才会提出修正条文,加重刑度。

这项修正条文也获得若干印尼国会议员支持。国会议员卡提布(Khatibul)表示,通奸是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现行的处罚太轻,他同意应该加重通奸罪的刑度。

卡提布也乐见针对婚前同居提案修法,认为婚前同居是必须加以处罚的罪行。

上述相关修正条文必须由国会通过才能生效,修正案3月初已送交印尼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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