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严控媒体 对内重申涉外报导“纪律”

【新唐人2013年4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梁东综合报导)中国最高的舆论审查机构—中共中宣部一直因压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而被外界称为“纳粹宣传部”。今年中共两会中宣部先后因“十大报导注意事项”及其后关于媒体对敏感事件报导要求的密令而备受谴责。4月28日,时值中日在钓鱼岛海域的对峙进一步升级,《法广》发文称,有知情者对该台透露,中宣部近日再次向全国媒体下发通知,重申国际新闻和涉外报导“纪律”。

据称,中宣部的这一通知要求:为确保国际新闻和涉外报导导向,各媒体国际新闻和涉外报导一律采用《人民日报》、新华社稿件,不得采用网络信息和外媒稿件。

文章中以据称是中宣部批转的湖北省委宣传部报告为例,今年3月,湖北省的《长江商报》网站转载了韩国《朝鲜日报》报导,称“金正恩在中国设秘密账户”,有媒体如《大众日报》(山东报纸)并对此事发了评论。相关媒体因此事而遭中宣部点名处分。据报导,目前上级部门已调查此事,相关人员被处罚。

中宣部新闻局特别强调,在国际报导领域,“拿不准的请示”,绝不能因为报导不当而“误导舆论”或引发涉外纠纷。各媒体,包括传统媒体和网站,要严格遵守涉外报导纪律和之前已打的招呼。

对朝鲜核问题,中宣部的宣传禁令要求“各媒体一律不得自行采访报导,严格按新华社通稿刊播”。

而对中共的“老朋友”委内瑞拉前总统查韦斯去世的相关报导,中宣部则列出如下要求:既要对委中友好把握适度,又不要“刺激”美国,主要报导中共官方活动,淡化中委贸易能源合作,不将合作与查韦斯反美挂钩,不“炒作”其个人生活和其“不当对华言论”,不评论其在国内政策上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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