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罗莉综合报导)白人女生艾碧盖儿.费雪(Abigail Fisher)于2008年控告德州大学采用“平权法案招生计划”,使其成绩虽优于少数族裔学生却仍遭拒入学一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4日退回给下一级法院,要求地方法院进行严格审查和司法评估,让该计划保住一线希望。
“平权法案招生计划”(Affirmative Action)是美国政府为确保少数族群在申请入学或就业时,不会因肤色、宗教、性别或族裔不同而遭受歧视。计划在近年来因录取率和就业率骤降而饱受争议,自由派认为大学有权维持种族多样性,保守派则指控由于族群考量而拒绝够资格的其他学生入学,是违宪的。
白人女生盖儿.费雪2008年向德州大学申请入学,却败给一些成绩不如自己的少数族裔学生,因为该校录取新生时采取了“平权法案招生计划”,因此她以该校明显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将德大告上法院,案件并一路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经过8个月的辩论和激烈攻防后,大法官终于在24日做出这项妥协性的裁决,让高等教育的平权措施至少能暂时获得保全,而支持者在高院的裁定后,也可暂时松一口气。目前,德州大学及其他大学的招生平权措施还可以继续运作,没有改变。
用更严格标准审议 招生平权措施形同死缓
不过,由于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采用更严格标准来审议招生平权措施的合宪性,有媒体指出,这可能在全美引起一波波向大学平权措施挑战的诉讼案。
协助制定德州大学平权措施的休士顿大学法律专家奥利瓦斯(Michael Olivas)强调,这次最高法院的裁定原来可能更加不利,未来也有此可能性,尽管平权措施尚可继续存在,但相信该措施已处于延缓死刑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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