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7月05日讯】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重新制订的规范核电厂安全的标准,预定8日开始实施。今天(5日)4家电力公司已完成通知规制委员会的手续,将于8日申请5座核电厂的安全审查。
据中央社报导,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以福岛核灾为教训,重新制订规范核电厂安全的标准,预定8日实施。目前停机的核电厂如果要重启,必须符合新标准。
今天下午,4家电力公司已完成通知规制委员会的手续,将于8日申请5座核电厂的安全审查。
提出申请的是北海道电力公司泊核电厂1至3号机、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厂3、4号机,及高滨核电厂3、4号机(位于福井县)、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厂3号机(位于爱媛县)、北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厂1、2号机(位于鹿儿岛县),共5座核电厂10机组。
此外,九州电力公司经营的玄海核电厂因尚未准备好因应新标准的措施,不在8日提出安全审核的申请,希望在12日提出。
东京电力公司经营的柏崎刈羽核电厂(位于新潟县)何时提出申请,有待东电社长与新潟县沟通后才决定日期。
实施审查的原子能规制厅将以拥有因应核电厂设备及地震、海啸专长的职员为主,以80人组成3个小组,针对每座核电厂进行审查,审查时间需半年以上。
审查作业结束后,电力公司是否能重启核电厂,须获得核电厂所在的地方自治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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