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长解释公民法改革要点

【新唐人2014年02月22日讯】本月稍早前,联邦保守党向国会提出了一份对于现行公民法的修正法案,今天,移民部长亚历山大( Chris Alexander) 和司法部长麦凯(Peter MacKay)在哈里法克斯再次向公众解释这份C24号法案的要点。

保守党提出的公民法修订案规定,对于1947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或者在此之前完成归化手续的人,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失去国籍的,可以重新获得国籍。纽芬兰省的适用时间为1949年4月1日之前。

1947年以前定居加拿大的英国国民,如果没有在47年入籍的,不论是否保有英国国民身份,都可以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他们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也可以自动获得国籍。这些人主要是战争期间,在海外服役的加拿大士兵的子女。

此外新法把入籍考试的年龄要求由原来的18岁到54岁,扩大到14岁到64岁,而且不能借助翻译。

有移民律师认为,这不利于华裔老人入籍。

居住期限由原来的4年内住满3年,改为6年内住满四年,每年居住至少183天,而且在这4年中必须有纳税记录。这对于来往两岸三地的航天员也将造成更大的难度。

新移民法还加大了惩罚造假的力度,最高可以判处五年刑期。要求在海外生活和工作的加拿大人必须申报所得税。

移民部长说,本国新移民的最大来源是亚洲,前三位分别是中国,菲律宾和印度。

加拿大新唐人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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