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4月06日讯】林姓女子用大量订购早餐为手段,趁机下手行窃,2年来偷遍台湾南北,犯85案,得手百万,警方锲而不舍,逮捕林女,警方讯后将全案依窃盗罪嫌及通缉等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据中央社报导,八德地区在民国101及102年间发生多起早餐店窃盗案,歹徒为一身材矮胖女子,她利用早餐店清晨开店尚无客人时,入店佯称公司办活动要订购大批餐点,让老板误认大笔生意上门,随后趁店内员工忙于准备餐点之际,下手行窃员工皮包后逃逸。
八德分局警员调阅案发早餐店附近路口监录系统,根据歹徒骑乘机车的车号锁定林女犯案,经清查林女前科纪录,发现她以相同手法做案多起,97年起已为全台多个地检署发布通缉中,林女为避免遭警方查获,与家人几乎断绝联系,行踪完全无法掌握。
警方专案人员随后,经由行动电话通联纪录查出林女落脚处,并查访林女的社区保全员想确认地址,但保全员却通风报信,致林女逃逸无踪、消声匿迹。之后,林女于去年又出现在八德市犯案,且做案车辆为无车牌的电动车。
专案人员经过数个月抽丝剥茧分析通联纪录,终于在今年3月锁定林女落脚在苗栗某出租公寓,并确认所骑乘的电动车停在公寓楼下,因有前车之鉴,警方埋伏一天一夜后,才逮捕身上背着15案,共7条通缉的林女,并在林女住处起出记账本1本、订购单、窃得身份证件4张、手机1支及平板电脑1台。
警方调查林女记账本,发现林女自101年5月至103年1月止,登记做案85次,地点除离岛、东台湾、基隆、屏东以外,几乎遍布全台,得手金额新台币100万元,平均月入5万多元,最高单月得手26万元。
林女在侦讯时向警方坦承犯案,并表示窃盗比正常工作来得丰厚,才会不断以偷窃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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