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代北京的生活水平 比现在高出许多

【新唐人2014年4月8日讯】当下大陆的大都市的百姓都在抱怨物价太高。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等,高的难以接受。有博文根据史料记载,发现20年前北京百姓的生活水平高出现在许多!

大陆媒体报导,2013年,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的一季度北京市储户问卷调查显示64.5%的居民认为当前物价水平“高,难以接受”,高于全国的62.1%。此次央行营管部共调查了1400户北京城镇储户。

在北京拼搏的林先生和他女朋友目前每月收入到手是15000元,每个月房租3500元,吃饭2000元,打车地铁交通500元,网费柴米油盐500元,孝敬父母1000元,电话费500元。这8000元是每月的基本花费,还没加应酬没加送红包,没加养车加油,没加商场买衣服鞋子。

在北京高涨的生活成本让这里居民对物价的满意度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那么在20年前,北京的百姓生活水平是什么样的呢?

据史料分析,20年代北京“4口之家,每月20元伙食费,足可维持小康水平”。

按照《1918一198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的结果,20年代初一个4、5口人的劳动家庭父母加两三个孩子,或老少三代每年伙食费123.4元,也即每月11元就可以维持了。当时一个标准家庭的贫困线定为每月收入10元(合今人民币350元)之下。

20年代,在北京较为有钱的知识阶层,全家每月必须的生活费(伙食、房租、交通费)80元已经很宽裕了(合今人民币2800元),许多物价比上海市低。而教授、讲师们的收入,普遍在200元以上,甚至可达400元(合今人民币10000多元)。因此能够盈余很多钱来购买中外文书籍报刊,并且从经济上提携后起之秀和自费出书。如沈从文、何其芳、卞之琳等都得到前辈们的资助。

据顾颉刚等回忆:1913至1920年北京大学食堂伙食费每月6元,6人一桌,6菜一汤,馒头饭随便吃;个人在饭店包伙每月10来元,4菜1汤。花费1元钱就可以请客涮羊肉。 在大馆子请1桌10席,高级的鱼翅席每桌12元,加酒水小费总共不到20元,每人2元。鱼唇席10元、海参席8元一桌。最高档粤味“谭家菜”,40元一桌,主菜是每人一碗厚味鱼翅,可供11人入席;这属于豪华消费。

根据1927至1929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北京的手工业者、木匠、人力车夫等,每个家庭每年消费约二百元,合每月17元(含人民币600元)左右,这是社会下层的水准。而当时《新青年》的作者群,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生活消费比一般高出几倍,都无衣食住行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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