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电视剧审查背后的秘密

【新唐人2014年9月19日讯】大陆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员,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近日,审查背后的秘密被曝光。

手握电视剧“生杀大权”

据大陆媒体报导,2003年7月至2011年5月,李宁先后在总局总编室电视剧处、电视剧管理司审查处工作。2011年5月起,李宁转到电视剧司规划处工作,主要负责接收各省级卫视上报的下月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计划。

另外,李宁还管接收各省级卫视送审的拍摄制作完成并取得发行许可证的剧目DVD样片,并及时将样片转交审查处,由审查处负责送专家组审查,及时将结果通知各卫视。

负责审片后开始受贿

据起诉书显示,李宁正是到电视剧管理司审查管理处任职并担任审片工作后,于2006年开始陆续收受贿赂的。

2006年7月,向杭州金视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朱某索贿4万元;2008年5月至8月,收受北京女儿红影视公司工作人员高某贿赂6万元;2012年初,任职电视剧管理司规划管理处,收受浙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工作人员赵某贿赂5万元;

2012年底至2013年初,任职电视剧管理司规划管理处,收受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詹某、于正工作室工作人员杨某贿赂5万元;2012年底至2013年初,任职电视剧管理司规划管理处,收受东阳青雨影视公司工作人员张某等人贿赂10万元。

指点两下送审剧 便收几万

在案件审理期间,多家影视公司的证人表示,因为李宁负责电视剧的审查工作,为了与他搞好关系,或让他在电视剧送审期间提供便利,以借钱或直接送钱的方式,向李宁本人送钱财。

于正工作室总经理杨某作证称,该工作室和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11年合作了电视剧《山河恋》。但2012年11月10日左右,电视剧在报广电总局审批过程中,两次送审都不符合要求。

杨某证言称,之后东阳星瑞公司和杨某根据李宁的指点及专家的意见修改了作品,这才通过了审批。该剧播出后,杨某为表感谢,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信封给了李宁。而东阳星瑞公司的詹某则将3万元现金放在若干张光碟内送给了李宁。

对于李宁的受贿行为,网民则表示每个省审片的,有几个是干净的?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