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子:公民抗命合法!何来“自首”?

香港民众抵制假普选的抗命行动今天(12日)已步入第46天,有消息说,占中三子有计划在本月21日(下周五)自首,让公众明白占领并非无视法治。笔者觉得十分荒唐!

据新唐人引自香港《明报》12日报导,和平占中最初的行动构思是参加者在占领后自首,以示参加者愿为抗命行为负刑责。报导称,占中内部有计划于下周五自首,但消息人士表示,具体日子仍要与学联及学民商讨。而占中义工、纠察亦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自首,自首并非撤退,但要显示占领者愿负刑责。

在笔者看来,占中三子如果真有此计划,那就是太糊涂了。在国际上的任何法律角度上看,公民都有依法抵制行政违法的权力,就是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上看,公民抗命也是合法的!何来“自首”?

众所周知,梁振英当局、国新办“白皮书”、全国人大“813令”都是恶意制造假普选事件的当事者,它们的行为都涉嫌故意破坏香港基本法实施,而且,它们实施该犯罪行为是符合中国大陆法律的管辖范围、适用于中国大陆刑法管辖范围内的刑事告诉。在中国大陆的刑法上看,任何被犯罪侵害的当事人都有依法自卫的权利。

“雨伞运动”的实质是香港民众维护香港基本法实施、捍卫“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的正义行动,这是香港民众依法行使抵制违法行政命令的自卫权利,何来违法?它们的违法行为是侵害香港整个地区的,香港的每一条街道、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在这种违法行政命令的侵害之中,民众站在街道上抵制违法不对吗?

另一条消息说,香港高等法院延长了金钟中信大厦及旺角占领区的临时禁制令,代表的士业界申请禁制令的律师邝家贤指,目前禁制令还需法庭盖印,方可采取行动。预计最快明日(13日)登报。据说为协助执达吏执行禁制令,警方召集了7,000名行动警力配合。

我说这是公然挑战公民抗命,香港高等法院发出的所谓“禁制令”是违法的裁决,是故意以法律的名义恶意侵害公民行使自卫权、是故意帮助违法行政命令实施犯罪行为,如果在这个所谓的“禁制令”还没有被执行的情况下,当事法官还有停止侵害行为发生的机会。否则,禁制令被执行了、侵害行为发生了,当事法官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说香港高等法院的大法官应该引咎辞职了,这个违法的禁制令一旦实施,香港的法制就荡然无存!

更可笑的是那个代表的士业界申请禁制令的律师邝家贤,我说她的专业水准太差了,她都不懂得法律上最起码的大是大非问题,她都看不懂抵制假普选是香港民众依法享有的自卫权利,那些所谓的“反占中”者明显是帮助违法行政命令的犯罪者,你这个律师还要帮助他们犯罪,你的职业良知哪去了?我说你太糊涂了,我看你这个饭碗是自己砸了。

现在应该自首的是张德江、刘云山、梁振英、叶刘淑仪、黎栋国、范徐丽泰等等涉嫌犯罪的人,香港高等法院应该对他们立案调查,他们才是导致这次香港事件的元凶。他们都是公务人员,在涉及公务的问题上,他们在任何场合发表的言论如果涉及公务都具有公务性质,一旦违反公务原则就是违法,他们在各种场合发表的反占中言论都是挑战民意、涉嫌违法的。在香港警方和黑社会势力对和平民众实施暴力以后,他们仍然没有悔过,这个违法责任已经上升到犯罪性质,他们必须承担这个后果。

我看:香港街头的孩子们成熟了,你们宁愿被抓捕也要坚持真理,这是邪恶最害怕的。在这四十多天的街头实践中,你们真的成熟了,这是你们无法在书本上学到的。做人就是要做正,坚持和平理念将使你们一生受益。

最后,我想提醒孩子们,你们要到北京上访是没有必要的,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北京是什么都知道的,北京知道自己再做什么。北京愿意演独角戏就自己玩吧,自己打自己嘴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看谁难受。你们去找它,它就高兴了,有抬举它、陪它玩的了。所以,我说孩子们就不要抬举它了。民主要靠自己努力,而不是祈求它们恩赐。它们不同意“真普选”,你们就没有办法了?把罪犯送上法庭、坚持你们做好的才最重要。

坚持抵抗违法行政指令没有错,依法自卫的公民抗命行为合法。
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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