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妇诉苦 投保7年方知46年后才收益

【新唐人2015年2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梁东综合报导)大陆的保险业一直广为人诟病。近年来,一直有媒体报导称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了自己所谓的冲业绩,专利用老年人不懂保险且辨别能力差的弱点,解释含糊、故意诱导老人购买并不属实的保险。2月11日,又有媒体披露不识字的老妇人投保的苦衷。

投资少收益高 老人心动

据报导,家住青岛天山小区的马大娘自己身体不好,有糖尿病、白内障等多种疾病,老伴还患有喉癌,两人一年光花在吃药上的钱就要好几万。而女儿的收入又不太稳定。

2008年9月,她遇到一名中国人寿保险的业务员,向她游说称,如果一年能投一万元,投五年以后就会有收益了,因为30年后退保可以拿到30万元。这让马女士很是心动。为了让独生女儿以后的生活有保障,马女士开始省吃俭用,每年都要攒下一万元来交保费,就这样一共交了五年。

保期由30年变46年 保险公司拒退保

不过,就在马大娘以为可以等着收益的时候,没想到业务员却又上门了,要求大娘加投。不是明明说好不用再交钱,怎么突然又说还要交钱呢?马大娘很生气的质问业务员,业务员溜溜的走了,之后就再也找不着人了。

由于自己不大识字,马大娘赶紧把也是做保险行业的、住在胶州的表妹找来商量。表妹来了看了保单后,告诉马大娘她被骗了,因为保单上明明写着保期是46年,也就是要等到马女士的女儿75岁以后才有收益。

这下马女士坐不住了,就想要去退保,可先后去了三次,得到的答复都是不能退保。

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称,他们调查的结果是业务员当时完全遵照合同向老人解释的。而且,尽管老人不识字,真正的投保人是老人有高学历的女儿,投保单上也有她的亲笔签名。

在接受采访时,马女士的女儿表示,业务员当时向她保证她可以在四、五十岁的时候就拿到30万的退保金。不过,由于当时自己赶着去广东工作,的确没仔细看保单。等到母亲发现保单和自己当初所想有很大出入后,这才仔细研究了一下,然而想要退保的话,损失会不小。那么对于这份保单,一家人该怎么办呢?

律师建议为口头约定保存证据

当地有律师表示,如果当事人在和保险公司协商过程中提到的条款与最终格式合同提供的条款有出入,那保险公司就应该对这一约定做出必要的提示和明确的说明。如果没有提示和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过,事情的关键是马女士和女儿要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当时约定的保险期限为30年。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如果和业务员有口头约定,要采取一定的办法将约定记录下来,形成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另外,签署格式合同时,也一定要核对合同内容与业务员的承诺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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